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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广大货运企业、车主、货运驾驶人、货源单位
添加时间:2019-10-15 19:58:53
货车违法超限超载,对国家社会不利,对企业健康发展不利,更对驾驶人的健康安全及家庭的平安幸福造成严重危害。为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,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公路法》等相关规定,自2019年10月起,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严重超载超限“百吨王”货运车辆的非法改装、拼装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专项治理。并在此向全市的货运企业、车主及货车驾驶人呼吁:
一、货源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。在货物装运前对货运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检查登记,不使用非法改装、没有号牌或者车辆行驶证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,不雇佣无证、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,按规定装载货物,并提供真实装载证明,杜绝超载超限车辆出站上路。
二、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。同时,还要加强货车安全管理,杜绝非法改装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货车投入运营,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。同时,货运企业还要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定期组织教育培训,增强安全意识,杜绝超限超载行驶。
三、货车驾驶人要文明驾驶。远离陋习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。不开无牌无证车、不开超载超限车、不开非法改装车,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超载运输,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。
对于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,公安交警、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部门将进行联合执法,对违法货运车辆、货运车辆驾驶人、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“一超四罚”。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,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,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责任。对长期采取盯梢、蹲守等方式向货车驾驶人通风报信,扰乱执法,充当“引车人”、“黄牛贩子”的人员,将对相关人员和线索移送刑事侦查部门依法处理。